在招标的过程中,不是所有投标公司都会中选,最终拿到项目只会是一家或者两家公司,也有可能会出现废标的问题,此时就要面临废标的保证金如何处理的问题,那么,废标的投标保证金会退吗?
答案是:能退的。
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、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、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、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,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。
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或其他原因被依法依规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,可以凭招标人出具的书面证明到招标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(法律法规规定要没收投标保证金的除外)。按照《办法》三十七条的规定“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废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,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%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。”
从上面可以看出,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会退,而废标意味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终止,废标后已交的投标保证金自然是要退的。